党建制度
为推进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使我支部党员干部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端正党风和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制度是一项包括党课教育制度、接转组织关系制度、党费交纳制度等方面在内的综合性制度。各支部必须从细处入手,从教育入手,从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好本制度。
二、党员干部教育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基本原则。
(一)党员干部教育在内容的确定上,要注意思想性、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即首先要突出思想教育,要把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要有计划地实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并且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确定党员干部教育的内容。
(二)党员教育制度。党员教育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和思想道德情操等。党员教育的方式要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采取政治理论学习、专业培训、谈心家访等多种形式,达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的目的。党员干部教育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的宗旨、纪律和党性、党风、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共产主义教育,文化、科学和专业知识的教育等。
(三)党员干部教育的基本原则是:①理论联系实际;②正面教育为主;③教育者先受教育;④分类分层次的教育。
(四)党课是党员干部教育的主要方式之一。要结合党在一段时期的中心工作,联系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确立党课专题,并每季度进行一次。
(五)党员干部教育,还要采取个别教育,党内对话等方式和运用科学化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
三、党员干部管理的几项具体规定:党员干部因调动工作,参军、上学、调出本单位需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按期转移党员干部组织关系是党的纪律之一。党员干部必须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限内办理接转手续,并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逾期不转者,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如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论处。党员干部临时外出工作和学习,时间在半年以上,工作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则出具党员干部证明信。在接到外单位转入的组织关系后,应在当月内转到党员干部所属党支部。并编入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换届改选时,必须向党员干部大会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年终必须将党费收缴及管理、使用情况向有关组织部门报告。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党支部定期分析党员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做好党员的日常管理。对外出时间较长的党员(时间超过3个月),党支部要采取一定方式及时向他们传达党组织指示精神和党支部决议,党员外出超过半年的要转临时组织关系,半年以内的要带党员证明信。对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离退休党员,不勉强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党组织可指定党员负责与他们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精神,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组织发展制度。建设一支数量相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党员发展计划,认真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做到季考核、年调整。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履行入党程序和手续,实行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好新党员质量关。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